西北政法大学闫晓君教授应邀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者:张永祯发布时间:2024-12-13浏览次数:10

              20241212日,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长安学者闫晓君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秦汉行书律与国家机器运转”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学院齐建辉副教授主持,田庆锋副教授、王玉红博士与谈,硕士研究生20余人参加报告会。

  闫晓君教授从简牍法律文献的挖掘和整理出发,对秦汉法律史研究的交叉学科意义和价值进行了分析,从四个方面对秦汉时期行书律的主要内容、邮驿设施与邮驿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行全面讨论。他认为,第一,行政文书化、法律化和道路交通发达是邮驿系统存在并完善的前提基础。秦汉时期各类行政活动都需要文书,且行政过程已经完全文书化与法律化。同时,秦汉道路交通网络的完善、道路设施的完备以及车辆技术、养马规模、国家财政等较好条件为邮驿系统的成立和行书律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二,严整的邮驿系统是官文书传递的硬件保证。秦汉邮路布局合理,依附于交通网络形成以首都为核心,向各郡、县以及边境呈网状分布的邮路网络;且地方设立相应的职能机构,有专人以多种方式承担邮递工作。第三,秦汉行书律是邮驿系统高效运转的法律保证。秦汉帝国制订的《行书律》通过对邮书类别划分、邮递速度、交接手续等内容加以规范,保证了邮驿系统的高效、快速、安全、正常运转。第四,督邮监察职能和驿站作为行馆是邮驿系统的衍生功能。督邮由负责邮驿的官员逐渐具备了监察职能,其管理的驿站也具备了作为公务差旅官员的行馆,为其提供食宿和交通车马的功能。秦汉行书律及其实践具有精细化特征,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发展成果。

  与谈环节,齐建辉副教授提出学术研究基础和研究方法十分重要,闫晓君教授以交叉学科的方法,深入浅出地为我们分析了秦汉时期行书律与国家机器运转之间的密切关系,指出了秦汉时期中国超大规模国家治理的重要规律和特点,揭示了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田庆锋副教授认为,闫晓君教授对秦汉时期法律制度及其实践的系统研究和思考,扩大了简牍法学研究的领域、深度和学术视野,为我们在简牍法学研究方面的选题和讨论提供了重要的范式、导引和学术支持。王玉红博士认为,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学话语体系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背景下,法学学科应当进行本土文化溯源,闫晓君教授的报告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典范。

  报告会最后,与会师生与闫晓君教授积极交流。闫晓君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并以简牍法律文献的整理为例,鼓励同学们要作踏实的学术研究。齐建辉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再次对闫晓君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感谢。本次讲座,与会嘉宾讨论热烈,学术氛围浓厚,在选题、研究方式等多方面为简牍法学研究提供了新思路,令到场师生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