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学院举行法学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四次集体学习会。学院党委书记李发军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组织员、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至十一章及附则,《条例》第十章由党崇武副院长作领学、《条例》第十一章及附则由曾庆辉老师作领学。
会议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主题开展了交流研讨。副院长罗杰结合《条例》学习进行了交流发言,她指出新修《条例》加强了纪律建设在党建总体布局地位,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了行政管理干部的职责和行为规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只有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才能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党委书记李发军对管党治党的落实做出进一步强调,他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主题教育活动,要做到逐字逐句熟读揣摩深思《条例》,用纪律做尺子管住自己的行为。党纪党规及相关规定重在执行和落实,应当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不徇个人私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最后,党委书记李发军对本次读书班交流研讨进行了全面总结,指出本次读书班活动开展扎实,《条例》学习逐字揣摩、交流研讨热烈有序。接下来全院还须以读书班的模式继续进行更加深入全面的学习,坚持在工作上真正坚守从严治党的要求和职责,高标准达到既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