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海涛教授作《教育法学学科建设》专题报告

发布者:张永祯发布时间:2023-12-20浏览次数:123

20231219日上午,我院邀请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于致公楼D区307会议室作《教育法学学科建设》专题报告。报告由副院长马敬主持,全院教师参加。



任海涛教授指出,自20世纪中叶以来,教育法学的系统研究兴起,教育法学的理论体系与学科建设日益为学界所关注。国内学界对此多有探索,但莫衷一是,相关法理基础研究还不够深入。教育法学的理论研究,应根据教育领域中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的类型特殊性,以受教育权与国家义务,学术自由与办学自主,人本目标与思想尊严,契约属性与双重义务为理论基础,以教育法律关系与教育行为为理论框架,以特殊优位关系,学校治理行为及专业评价行为为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教育法学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教育法学应当成为相对独立的二级法学学科,有自成系统的内容设置,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法学的学科发展和教育法治化事业。



   报告结束后,与会教师与任海涛教授深入交流,马敬副院长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