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学院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学委员会委员、经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张璐作《环境法独立性阐释与环境法典编纂》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王菲老师主持。
张璐教授从四个方面进行阐释:环境法独立性阐释是环境法典编纂条件成熟的基本前提、环境法独立性阐释的方法与基础、环境法独立性阐释为基础的环境法典特殊价值导向与编纂定位、环境法独立性阐释为基础确定环境法典体例。张璐教授以生态利益为基础,通过充分阐明环境法生成缘起及独特的价值取向,确认环境法的独立性,不仅有助于环境法典以独特价值导向为基础与相关领域法典进行区分与协同,也将在立法技术层面对环境法典体例安排的优化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支持。
讲座期间,张璐教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帮助我院师生更深入地理解环境法的独立性及如何确保环境法律体系能够独立公正的运行,以环境法典特殊价值导向为基础厘清环境法典与相关领域法典的关系。
讲座结束后,张璐教授与我院师生互动交流,并就参会师生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刻细致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