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杂志》编辑杨志航博士作专题报告

发布者:张永祯发布时间:2023-03-17浏览次数:206

2023年3月16日,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邀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后、《法学杂志》杨志航编辑作题为《金融稳定法制定的理论基础及制度意义》的专题报告。本次学术报告由车亮亮副教授主持,蔡芳老师作为与谈嘉宾交流研讨,学院百余名师生于模拟法庭聆听。



本次学术报告杨博士以金融稳定法制定的理论基础及制度意义为主题,从问题的提出、立法背景及必要性、理论基础以及具体制度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部分,杨博士通过包商银行风险处置案、硅谷银行破产案、河南村镇银行事件以及签名银行关门事件四个典型案例说明了国内外金融行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以及金融机构本身内部管理的不规范给金融稳定带来的巨大挑战。第二部分,杨博士先从政策背景和现实背景两个方面介绍了《金融稳定法》的立法背景,他指出,当前国内外金融市场形势严峻、金融风险随之加大,且我国对金融风险的干预和预防存在诸多不足,金融稳定方面的立法规定尚有欠缺。杨博士从健全我国金融法治体系的需要、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供保障以及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能力等几个方面阐释了制定《金融稳定法》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在推动金融法治建设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需要进行相关顶层设计和制度协调,以完善相关制度性规范和有效实行宏观调控。

第三部分,杨博士围绕金融稳定概念基础金融稳定框架基础两个方面进行论述。杨博士通过对比我国和欧洲中央银行的金融稳定概念,厘定了金融稳定的涵义。杨博士介绍了国际上金融稳定框架的内涵以及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成立,分析了国内金融监管改革的相关情况。第四部分,杨博士就金融稳定的制度构建展开具体述,包括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稳定与金融公司治理、金融稳定保证金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选择。杨博士先详细介绍了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以及功能所在,并就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接着,杨博士具体分析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秩序失调以及其特殊性。之后,杨博士从资金来源不同、保障范围不同、层级不同以及顺序不同四个方面论述了金融稳定保障金的相关概念。最后,杨博士介绍了存款保险制度的三种模式,即以美国为代表的风险最小化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损失最小化模式以及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付款箱模式,并提出中国目前较为适合风险最小化模式。




报告结束后,与谈嘉宾蔡芳老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蔡老师认为杨博士的讲座内容极具研究价值,稳定金融体系以及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对国家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蔡老师还就《金融稳定法》草案的不足之处,如行政监管职能过大缺乏审查、行政权和司法权以及不同法律之间如何有效衔接等问题与杨博士进行了学术探讨。在学生提问环节,同学们就《金融稳定法》的定位以及恒大破产和金融稳定之间的关系等相关问题与杨博士进行了交流,杨博士就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应。最后,车亮亮副教授对整场学术报告进行了总结,分享了对金融风险处置等观点,认为金融风险处置过程中应如何对待实施规范、有效衔接不同机构和不同法律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讨。



金融稳定事关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亟需建立权威高效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机制,《金融稳定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更有必要,对《金融稳定法》相关理论和制度进行分析和研讨,有助于推动其不断完善和优化,以实现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本次学术报告使同学们更深入地了解了《金融稳定法》制定的理论基础和制度意义,给予同学们以思想上的启迪,激发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撰稿:付航宇

校稿:汪俞君

摄影:贾宇欣
审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