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2年度“双星”研究生评选通知

发布者:张永祯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次数:969


为提升研究生科研素养和实践能力,营造探究知识、崇尚真理的学术氛围,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西师发〔201939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双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法学院2022年度“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资格

 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以及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在评选范围之列。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纪律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专业课程学习无补考记录

 (二)其他条件标准

1.“学术之星”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学术学位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上一年度必修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

2)学术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在本年度内(截至20221130日),硕士生至少有1C类及以上科研成果,成果认定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执行。

32022985高校、“211”高校、五大政法大学举办的专业类学术活动中,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励。

4)本年度在法学院“研究生学术月”活动期间举办的专业学术大赛中,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励

2.“实践之星”评选对象原则上为专业学位研究生,除满足上述基础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参加并完成上一年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实习见习实训,且成绩优异。

2202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完成的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等实践成果,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或被采纳;或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成果认定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执行。

3)本年度内(截至20221130日),在国家教指委、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以及国家各专业教育学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励。

42022985高校、“211高校五大政法大学举办的专业类实践比赛,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励。

 (5)在2022年“研究生学术月”活动期间举办的专业实践大赛中,获得优秀奖以上奖励。

三、评选标准、流程及其他事项详见《法学院2022年度“双星”研究生评选办法》(附件1)。

附件1:《法学院2022年度“双星”研究生评选办法》

附件2:《关于开展2022年度“双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3:《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附件4:《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双星”推荐表

附件52022年学术之星申请表

附件62022年实践之星申请表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211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