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曾施霖副厅长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者:张永祯发布时间:2021-10-13浏览次数:427


2021年10月12日下午,应我校法学院邀请,甘肃省司法厅曾施霖副厅长在十号教学楼模拟法庭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行政复议理论与实务热点问题》的学术报告,该报告由杜睿哲院长主持。



曾副厅长先向我院师生介绍了“行政复议”概念在我国的出现和发展历程、行政复议的法源。在1950年12月15日政务院通过的《税务复议委员会组织通则》中首次提出行政复议的概念。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具有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为行政复议提供了宪法依据。1999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行政复议法》,2007年国务院通过了《行政复议实施条例》,为行政复议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指南。随后,曾副厅长讲解了行政复议的功能和性质,他认为行政复议主要有行政救济、化解纠纷;行政监督,维护权利这两大功能。行政复议是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启动的监督程序,行政复议机关是居中裁判的准司法机关。

曾副厅长通过甘肃农业专科学校和敦煌艺术学校的校区之争、某市政府拆除发放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违章建筑两个案例直观地向我院师生展示了行政复议相较于行政诉讼的优势。随后,曾副厅长讲述了行政复议的体制改革,当前我国行政复议体制向“统一复议,分别应诉”变动,主张一级政府只设一个复议机关,但他也提出了这种体制是否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机关职能的疑问。最后曾副厅长阐述了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以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行政复议受理时间在实操应当如何计算以及应当如何辨别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制度等前沿性问题。




杜院长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称其将历史性与现实性结合、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基础性与前沿性相结合。不仅讲述了行政复议的基础知识,而且还用生动的案例展示了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本土化智慧解决行政难题。本次讲座为我院师生理解行政复议制度、讨论研读行政复议制度中的前沿性问题提供了新的角度,我院师生受益良多。



会后,我院老师、同学与曾施霖副厅长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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