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学习及法学研究论坛

发布者:张永祯发布时间:2020-12-15浏览次数:225

为了准确把握国家法治建设的政策导向和重点议题,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和法学研究的水平,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本周六(20201212日)举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学习及法学研究论坛”。论坛邀请了北京大学甘培忠教授等省内外专家,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重点内容,对课题申报和理论研究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甘培忠教授首先对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进行了全面解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主要包含了28项内容,其中第1项就提出来推进法制理论建设,第2项是普及性法学研究,是政治化的语言结构,法学研究是《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一环和应有之义。法治建设和理论研究的方针政策中央已经确定,但是具体细节方面和制度建设方面例如区域法制、地方法制等都还要精研细读,依靠法治理论的研究来推进,所以此次论坛的召开是及时的也是切题的。选题是法学研究的第一步,所谓“万事开头难”,选题选好了,取得高水平的成果也就不难了。甘教授结合法学学科的特点和自己的学术经历,从五个方面对法学研究的选题进行了全面的阐释。第一、选题要符合相应的情境。“小题大做”是我们普遍推崇的博士论文、学术论文和研究课题等的选题方式,“大题大做”则普遍适用于我们的大型项目,要有战略价值,与国家的法治发展一致。第二、选题要避开“红线”、“禁区”。第三、选题要紧扣时代脉搏。第四、选题要与特定刊物的风格一致,与其一脉相承。第五、在选题、观点以及结构方面做好创新,在表达上要有厚重感,不要网络热词,尽量不要搞副标题,追求字字珠玑。

  

  

刘光华教授指出,搞法学研究,学术方法的继承与创新是当务之急。不仅要结合时政,也要有自己的特点。在研究心得方面,则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即具备研究的基础与素质、注重科学的研究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与时俱进。

  

  

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学院王存河教授谈到,在法学研究的过程中,要注重与国家的传统文化相结合,构建法制一体化。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老师们也积极分享了自己的经验。一方面,法学研究要注重培养形而上的思维,以法理学、法哲学、法史等为基础,为部门法的学习打好基础。另外一方面,要从最擅长的学科进行深入挖掘、向外延伸,拓宽学术视野。做学问尤其需要勤奋,要时刻把学术、项目当成是自己的事。

整个论坛主题鲜明,内容深刻,会场气氛热烈,交流充分。通过本次主题论坛,各位专家教授的讲座和经验分享大大提升了我院师生对法学相关课题申报和理沦研究的认知,为我院教师的课题申报和法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