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实习生守则

发布者:刘萌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185

 为使专业实习顺利进行,培养良好学风,确保实习任务的圆满完成,实习生必须做到:

 一、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认真学习专业实习的有关文件和各项规定,明确专业实习的目的,端正态度,切实做好专业实习的各项工作。

 三、服从学院和实习单位的领导,接受双方教师的指导,对实习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向学院指导教师反映。

 四、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实习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因故请假,必须事先写出书面申请,经实习单位及我校指导教师同意。

 五、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实习活动、努力向实习单位业务人员学习,发扬勤奋好学、虚心求教、文明礼貌、艰苦奋斗的好作风。

 六、认真写好实习手册、调查报告、实习总结等。

 七、爱护公物,在实习期间借用的物品必须按期归还,如有丢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八、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共同提高,要有强烈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责任感,使实习小组成为团结向上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