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月活动之六:发挥立法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3浏览次数:36

 

 

 

122下午,我校社科处副处长李玉璧教授在模拟法庭为法学院广大师生作了题为《发挥立法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的报告,报告由王勇教授主持。李老师曾多次主持和撰写多个法律案的起草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立法实践经验,形成了对国家立法工作独特而深刻的认识。李老师语言风趣幽默,风格儒雅深邃,全院师生近200多名学生聆听了此次报告。
报告中,李老师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入手,全面解读了四中全会的决定对当前地方立法工作的影响和启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李老师在报告时分析到,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体现,是总结新中国法治建设经验后的正确抉择,是中国把握和平发展崛起的国际环境机遇;立法在治理国家的政治生活处于“龙头地位”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立法是分配正义的艺术,立法正义是社会最大的正义;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是党对社会治理规律的深刻把握,也反映出党对治国理政的自信,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理论中的立法理论的创新和重大发展。
报告结束后,李老师与同学们交流互动,耐心解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李老师的话发人深思:“一位好的立法者不仅要制定出解决问题的规则,还要制定出正当的解决问题的规则。好的立法者在面对利益羁绊、恶法绑架时,他心中要有一道中立而审慎的‘无知之幕’来让良法从手中流出。”此次报告,李老师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立法实践课,同学们受益匪浅。

 

 
 
                        (撰稿人:赵帆   审稿人:赵晓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