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技进步奖暨社科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6浏览次数:7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技进步奖暨社科成果奖的通知》(甘教技[2014]8号)精神,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技进步奖励暨甘肃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分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两类,每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二、申报条件
(一)凡在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发表、出版、鉴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且符合《奖励条例》的科研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我省高校,第一完成人员应为正式人事关系在我省高校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均可申报。
(二)下列成果的申报不予受理:
1.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的;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
3.教材和教辅材料;
4.未经第一完成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的;
5.文学艺术类作品;
6.已获厅局级以上奖励的。
三、申报要求
(一)基础类研究成果,系列论文须有同一研究方向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包括1篇核心期刊论文;核心期刊目录参照《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2013-2014年度)》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2-2013)来源期刊目录》。专著字数须在10万字以上。
(二)应用类研究成果,须有成果鉴定证书和成果使用单位证明,有经济效益的,须附成果使用单位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
(三)申报材料按《申报奖励成果材料填写和装订要求》(见附件3)填写装订。申报书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附件(鉴定证书、研究报告、应用证明、论文、专著等)一式一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要求双面复印,复印件与一份申报书装订成册,另外提供原件一份,专著仅提供一份原件。

(四)报奖所需各种材料可从学校网页公告栏或科技处、社科处网页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五)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电话:7971144(科技进步奖)、7971671(社科成果奖)。

 

相应附件请在以下链接网站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