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1—201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验收和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2浏览次数:9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验收和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财教[2014]22号)和《甘肃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09]162号)要求, 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11-2013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2013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范围2011—2013年度立项的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结题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与成果复印件装订一式三份(白色硬质封皮)。
3、结题时间:请于2014年6月25日前报送相应科研管理部门。
二、2014年度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注重培养和提升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优秀教学科研团队的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
2、紧密围绕省委“3341”项目发展战略,严格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择优遴选推荐。
3、已获得2011、2012、2013年度甘肃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或团队带头人不再列入此次资助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申报项目至少依托一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或一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或一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
2、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支持省属高校年龄在45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及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参与组成的科研团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优先资助学科优势明显、专业特色显明、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增强高校优秀科研人才及优秀团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促进高校教学改革与发展。
(三)申报名额
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1、自然科学类:各学院择优推荐1名、省科技厅批准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择优推荐1名。
2、人文社科类:各学院择优推荐1名、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推荐1名。
(四)其他要求
1、负责人在填写《甘肃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2)前请认真阅读“项目申报书说明”;申请书要求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4份。
2、请各单位务必以公函形式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6:00之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上报科研管理部门。
自然科学类:
        科学技术处科研科,kjckfk@nwnu.edu.cn,联系电话:7971144
社会科学类:
        社会科学处学科建设科,hanjing@nwnu.edu.cn,联系电话:7975670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