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优秀大学生赴台湾首府大学、新竹教育大学进行访问交流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增进两岸大学生的了解和友谊,促进两岸大学生文化交流,开展校际文化参访活动,体验台湾风光和人文风情,开阔眼界,扩大交流,学校将组织优秀大学生在今年暑期分两组赴台湾首府大学、新竹教育大学进行为期十天的访问交流活动。为做好我院学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学院限定推荐3-5名。
三、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2、身心健康,能保证完成访问交流任务;
3、被选拔学生家庭能承担相应费用。
四、选拔程序
本人申请,学院初审推荐,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面试考查,最后提交学校决定。
五、访问时间
2014年7月14日出发,共十天。
六、参访内容
台湾高等教育了解、台湾高校校园文化生活体验、课堂观摩交流、观光资源介绍、烘焙课程、台湾小吃制作、饮料调制课程以及校际联谊、文化考察等。
七、活动费用
台湾校内食宿及活动费用由对方高校负担,其他费用包括往返机票(票价待定)、台湾校外考察费2700元(以汇率4.8估算,届时以实际费用为准)、办证手续费260元、保险费260元等需学生自理。
八、其他
1、各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选拔优秀大学生赴台湾参加访问交流工作作为大学生优秀群体建设的重要举措抓好,积极组织学生报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推荐名单于4月2日(星期三)前上报我院团委办公室。
2、被选拔学生要珍惜赴台访问交流的机会,认真参与访问交流活动,注意对外交往礼节,遵守出访纪律要求,充分展示大陆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附 件:
法 学 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3、参访学生要积极配合学校办理各项赴台手续,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各类证件,及早准备相关学习生活用品,以免延误访问交流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