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主题立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2013年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主题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性选题
1、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2、紧紧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加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提升基层党的建设信息化水平;
4、高校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建设;
5、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服务师生的具体载体,探索基层党组织服务师生的新途径新方法。
二、时间安排
1、主题设计(3月10日—3月25日)。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讨论,确定活动主题,将立项方案和立项申请书上报到基层党委(党总支)。毕业年级党员所属支部不参与此次立项,但要以主题党日等形式,全面开展一次组织生活,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意识、党的纪律教育。
2、项目申报(3月26日—4月1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初评,并将预立项活动方案和立项申请书(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立项方案数量不超过3个。
3、项目审批(4月2日—4月10日)。学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立项方案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方案。立项方案总数控制在30个左右,重点项目不超过5个。
4、项目实施(4月15日—2014年4月中旬)。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指导下,基层党支部全面组织实施立项方案。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派人参加方案实施活动。
5、项目验收(2014年4月中旬—5月上旬)。党支部认真总结项目方案实施情况并形成书面结项报告,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同意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专家,依据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立项活动的指导,认真组织所属党支部做好组织生活主题立项活动项目申报、实施工作。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公布的重点性选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自主选题,紧密结合支部实际,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组织党员参与活动方案的申报、实施工作,推动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创新,不断提升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