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性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7浏览次数:29

西北师范大学现为甘肃省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至今有110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我校法学教育积淀深厚,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萨师炯1949年担任学教教务长,奠定了法学教育的基础;19691985年间,新中国著名法学家吴文翰先生在此任教,传承法学教育薪火;2000年设立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教育呈现稳步发展趋势;2012年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标志着我校法学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0人,师资队伍雄厚,办学条件优越。2012年面向社会招收法律、经济法专业的自学考试学生。

一、招生对象:1、专升本招生对象: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同专业和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结业证者限报)或中级以上职称者。2、高中起点本科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和中技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专业

层次

统 考 课 程

校 考 课 程

法律(

商法方向)

高升本

专科段:毛邓三、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大学语文、民法学、民事诉讼法、经济法概论;

本科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商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

专科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法理学、国际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

本科段: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 ㈡ 、税法、金融法、法律文书写作、外国法制史

经济

法学

专升本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法、国际私法、证券法、金融法、中国法制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企业法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 ()、国际投资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法、法律文书写作、商法、房地产法、※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

经济

法学

高升本

专科段:毛邓三、大学语文、宪法学、知识产权法、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经济法概论

本科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法、国际私法、证券法、金融法、中国法制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企业法

专科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税法、刑法学、国际经济法概论

本科段: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 ()、国际投资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法、法律文书写作、商法、房地产法

备注:表中打“※”的课程为跨专业专科生加考课程。

三、学制及考试:1、高中起点本科实行全脱产教学,学制四年;专升本实行半脱产(或函授)教学,学制三年。2、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同步。修完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可以向我校申请学士学位。

四、报名时间201271日——91日。

五、收费标准1、报名费:100元;2、学费:根据省物价局(甘价费 [2004]28 )号文件规定,每生每年 2500 元(含省自考办收取的400元考试费),每年9月收缴; 3、第一学年每生预收教材费500元。4、全脱产学生住宿费每生每年预计10001500元(根据住宿条件而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北师大法学院 

咨询电话:13679406848老师)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       邮政编码:730070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