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法学院“法治之光微视频大赛来了”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微视频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宣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学院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第一届“法治之光”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法治引领 向上向善”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团委
承办单位:法学院
参与对象:
法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一)作品类型及内容
视频作品体裁不限,以疫情抗击、《民法典》宣传、西部基层地区的司法实践、西部典型法治人物访谈(纪录)及西部校园生活与法治等为内容进行拍摄,要求积极向上贴近征集主题,价值观导向良好,体现时代精神。
(二)作品要求
1.视频作品体裁不限,内容积极向上,价值观导向良好,体现新时代法治精神。
2.作品时长应在5—25分钟之间,画质为1920*1080像素,画质清晰,镜头稳定,画面饱满流畅,布局得当,格式为rmvb/avi/mp4,作品大小不超过1G。
3.作品表现力强,结构合理,视频剪辑合理,立意新颖,艺术表现力强。
4.报名者需同时提交作品正片、1分钟以内宣传片、竖版宣传海报。
(三)报名方式
关注学院“法韵在线”(fxy20200224)微信公众号回复“微电影”进行报名。
(四)比赛方式
1.学院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获奖作品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当天进行首映。
2.学院组织推荐20部及以上视频作品以学校名义集体参加全国比赛。
3.集体参赛作品可同时进行个人评比。
(五)报名要求
1.报名作品要围绕单元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2.报名作品必须由报名者本人参与创作的原创作品,报名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因著作权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所有报名者在报名表上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所有报名者须按照活动步骤中所规定的各项规范报名参与;
4.作品内容与法学专业相结合,体现明显的专业特色;
5.每班至少提交两部作品。
活动安排:
(一)时间设置
活动将于2020年9月-2021年12月期间开展,分为活动报名、培训、制作、展映及颁奖四个阶段。
1.活动报名: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30日,分为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预报名:9月16日——9月25日,有意向的同学通过“法韵在线”微信公众号回复“微电影”,点开链接进入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9月28、29日在10号楼D区116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2.培训阶段: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5日,主要培训内容为:摄像机的基础操作、后期剪辑技巧、分镜头脚本的写作等内容;
9月30日——10月4日:摄像机的基础操作。
10月5日——10月10日:后期剪辑技巧。
10月10日——10月15日:分镜头脚本的写作。
3.制作阶段: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22日,主要包含剧本创作、分镜头稿本撰写、前期拍摄、后期剪辑(包括配音和字幕)、完成作品终稿几个阶段。
10月15日——10月22日,完成拍摄剧本。
10月22日——10月26日,完成分镜头脚本撰写。
10月26日——11月10日,完成整体拍摄。
11月11日——11月20日,完成作品后期剪辑。
11月22日提交作品终稿。
4.展映及颁奖阶段:12月4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
单项奖:
最佳导演奖1名,奖金500元;
最佳编剧奖1名,奖金500元;
最佳摄影奖1名,奖金500元;
最佳男演员奖,奖金500元;
最佳女演员奖,奖金500元。
联系人:
宋老师 电话:15117010676
QQ:948500453
都彩娟 电话:15193618242
QQ:1670345745
联系地点:法学院团学办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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