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王芳法官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者:赵小培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354

20201124日下午,应我校法学院邀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王芳一级高级法官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民法典涉金融相关问题解读》的讲座。报告由我车亮亮副院长主持,我院200余名学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王芳法官先多角度帮助同学们解读了民法典的内容,为同学们聆听和学习本次讲座做了一个良好的铺垫。

本次讲座的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在第一部分,王芳法官以民事法律关系与商事法律关系的区分为切入点映射出了此次讲座的中心内容,其主要区别包括: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生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就是民法3.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然后,王芳法官用三句话总结了法律与司法解释的关系:1.司法解释不是法律2.“徒法不足以自行”3.“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通过这三句高度凝练的话,使同学们对司法解释的作用与意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王芳法官结合自己多年实践经验,通过自己切身经历过的商事案例,从而引入了民法典应该如何解决涉金融相关问题,她指出当面对某个金融案件时必须先确认债权人与主债务人是谁,然后在逐步分析各个担保人,这样才能使我们更好的深度分析案件基本情况,同时她又强调实践当中每个案件不一定能与某个明确的法条相适应,这就要求同学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第三部分,王芳法官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规定为同学们分析了有关民间借贷中的利息问题,同时应同学们的要求王芳法官对利息——LPR相关概念进行了简单介绍。在第四部分,王芳法官对民法典中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的顺位问题,生动形象的使用了相关案例帮助同学们加深记忆。



我院同学在本次讲座过程中深受启发,讲座氛围充满热情。通过王芳法官这次意义非凡的讲座,同学们学习到了很多关于商事纠纷处理的相关知识,为以后我院同学能够胜任人民法院相关岗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会后,车亮亮副院长对今天的讲座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并代表我院师生表达了对王芳法官的感谢。



 会后,我院老师、学生与王芳法官合影留念。

撰稿人:何羿铖

校  稿:周奥博

摄  影:王  钰

审  核:姚乔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