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下午,应我校法学院邀请,蔡宏伟老师在教学十号楼4楼报告厅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人格权立法争议探析》的学术报告。该报告会由我院罗杰副教授主持,我院近200名学生聆听了此次学术报告。
报告伊始,蔡宏伟老师以人格权基础理论为切入点,阐述了人格权肯定说和否定说,并通过讲述五种人格权立法例来引出对我国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争论,蔡宏伟老师讲到:我国学者在人格权独立成编争论中主要持两种观点。一,独立成编论。二,不能独立成编论。最后,蔡宏伟老师进一步对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进行立法分析。
蔡老师和我院同学在此次讲座中进行了互动,讲座气氛活跃。有同学询问老师是否赞成不能独立成编中的观点七写到的:自然人的肖像一旦被作为商业使用的目的就会蜕变为一种无形财产,不复成为人格利益的载体。蔡老师给予了详细的回答。时间飞逝,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蔡宏伟老师的讲座内容丰富,逻辑清晰,生动有趣,为我院学子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指明了方向。报告会后,罗杰副教授对今天的学术报告做了详细的总结,并代表我院表达了对蔡宏伟老师的感谢。
撰 稿:张 瑞
校 稿:高 晨
摄 影:王 钰
审 核:法 婷